为有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减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费用的工作部署,积极响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要求,响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减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费用的倡议,我公司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对符合“减费利润”标准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1)标准商户借记卡交易实行发卡银行服务费和转让费9折优惠,原封顶金额不变。优惠商户继续实施原政策,不做调整。
(2)网上支付商户服务费实行基准日(2021年6月25日)9折优惠。免收支付账户提现手续费。
特此公告。